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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是否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需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南都讯实习生谢一鹤记者刘嫚发自北京2月22日,国新办就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举行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表示,法庭成立五年来,积极探索和不断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工作成效颇为显著,在最高法知产法庭的基础上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为切实可行的方案,实现该目标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揭牌运行,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

  陶凯元表示,未来深化最高法知产法庭改革重点需要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需要深入总结改革的成绩和经验,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提出的“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和“完善上诉审理机制”这两方面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

  陶凯元称,最高法知产法庭三年试点结束后请中国法学会和中国科协两个第三方机构对法庭三年试点进行评估,还向全国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和审议。在评估和审议的过程中,专家学者提出要在法庭的基础上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理想,也是切实可行的方案。如果我们能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将极大有助于我们服务国家的科技创新、高水平自立自强、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战略,当然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我们目前还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陶凯元称。

  陶凯元还介绍,未来需要在人才队伍、办公场所、基础设施等各方面加强法庭的保障力度,加快推进面向全国的法庭专业人才集中选调工作,确保整个审理机制和法庭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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